自然人臨時移動是指什么?
RCEP 協定中第九章為《自然人臨時移動》, 自然人臨時移動是包 括我國在內的東亞多數發展中國家的一種重要服務貿易方式,具體是 指一成員方的自然人 (服務提供者) 到任何其他成員方境內提供短期/ 臨時服務的貿易方式。
自然人臨時移動具有什么特點?
自然人臨時移動的主體是服務提供者,即“提供生產、傳送、營銷 或銷售服務的自然人”;自然人臨時移動的期限具有臨時性。“臨時性” 的具體時限并無統一規定,而是各國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作出幾個月 至幾年不等的規定; 自然人臨時移動是一種國際服務貿易提供方式。 服務具有無形性,故不同于貨物貿易;同時,也區別于通過資本流動的商業存在以及通過消費者流動提供服務的境外消費。
RCEP 下的自然人臨時移動的范圍內的商務訪問者/短期商務訪問者具體是指什么?
商務訪問者/短期商務訪問者具體是指為商業目的前往東道國的 自然人,其不直接從東道國獲得報酬,不得向公眾直接銷售或者直接 提供服務。商務訪問者通常可能包括:(1) 服務銷售者:尋求臨時進 入東道國領土內, 以進行服務銷售談判;(2) 貨物銷售者:尋求臨時 進入東道國領土內, 以進行商品銷售談判;(3) 投資者或者投資者適 當授權的代表:尋求臨時進入東道國以設立、擴大、監督或處置該投 資者的商業存在。
RCEP 下的自然人臨時移動的范圍內的公司內部流動人員具體是指什么?
公司內部流動人員是指在東道國領土內已設立代表處、分公司或 子公司的企業的高級雇員,通常包括經理、高級管理人員和專家。
RCEP 下的自然人臨時移動的范圍內的合同服務提供者具體是指什么?
合同服務提供者是指為履行其雇主與東道國服務消費者的服務合同,臨時進入東道國以提供服務,其不能提供與合同標的的服務合同無關的服務。合同服務提供者的雇主應當是在東道國領土內沒有商業存在的企業、合伙人或公司。合同服務提供者應具備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適當的學歷和技術 (專業) 資格。
RCEP 下的自然人臨時移動的范圍內的安裝和服務人員具體是指什么?
安裝和服務人員具體是指提供機器或產業設備的安裝或維修服務的有資質的專家,該安裝或維修服務須建立在均為法人的該機器或設備的制造商與該機器或設備的所有人之間存在費用或合同的基礎上進行。安裝和服務人員不能從事與合同標的的服務活動無關的服務,并且應該具備與所提供的服務相關的適當技術 (專業) 資質。
RCEP 成員國澳大利亞對不同類別的允許停留的自然人給予的停留期限有什么不同?
澳大利亞對服務銷售者給予六個月,最長十二個月;對貨物銷售 者、進行商業協商會議者、投資者最長三個月;經理、高級管理人員 首次停留期限最長為四年,可延長;專家最長期限為兩年,可延長; 合同服務者十二個月,可延長。
RCEP 成員國日本對不同類別的允許停留的自然人給予的停留期限有什么不同?
日本對服務銷售者給予不超過 90 日;對公司內部流動人員給予最長五年,可延長;對合同服務者給予最長五年,可延長。
RCEP 成員國韓國對不同類別的允許停留的自然人給予的停留期限有什么不同?
韓國對商務訪問者給予不超過 90 日;對公司內部流動人員給予最長三年,可延長;對合同服務者給予最長一年,可延長。
RCEP 成員國新西蘭對不同類別的允許停留的自然人給予的停留期限有什么不同?
新西蘭對商務訪問者給予在任的歷年中累積不超過三個月;對公 司內部流動人員給予最長三年;對安裝和服務人員給予任一年內不得 超過三個月。
RCEP 下的自然人移動規則較《中國-東盟協定》 中規定有何不同?
RCEP 下的自然人臨時移動所涉及的人員類型更加廣泛,相較于《中國- 東盟協定》,中國在 RCEP 項下對準予臨時入境的自然人類型進行了擴寬,增加了包括貨物銷售者、投資者和投資者適當授權代表 以及隨行配偶及家屬等類別;部分限制性條件被移除。總體而言,RCEP 減少了自然人臨時移動的限制性條件,如不限制公司內部流動人員臨時入境的數量,不進行勞動力市場測試或其他類似影響的程序等,這將有利于公司內部流動人員臨時移動的開展。當然,限制并非無底線地開放,如對于合同服務提供者,仍有可能面臨數量的限制或者受到 勞動力市場測試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