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產地規則?
原產地規則,也稱“貨物原產地規則” 。指一國根據國家法令或國 際協定確定的原則制定并實施的,以確定生產或制造貨物的國家或地 區的具體規定。為了實施關稅的優惠或差別待遇、數量限制或與貿易 有關的其他措施,海關必須根據原產地規則的標準來確定進口貨物的 原產國,給以相應的海關待遇。貨物的原產地被形象地稱為商品的“經 濟國籍” ,原產地規則在國際貿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RCEP 在原產地規則方面達成哪些重要共識?
在原產地規則方面,RCEP 在本地區使用區域累積原則,使得產品原產地價值成分可在 15 個成員國構成的區域內進行累積,來自RCEP 任何一方的價值成分都會被考慮在內,這將顯著提高協定優惠 稅率的利用率。例如,根據此前成員間雙邊自貿協定原產地規則不能算作某國原產的某一產 品,經過區域價值累積后,將可能被認定為 RCEP 區域原產,享受RCEP 優惠關稅。這將有助于跨國公司更加靈活地進行產業布局,建立更精細更完善的產業鏈分工體系,降低最終產品的生產成本,不僅有助于擴大 RCEP 成員之間的貿易,還將極大地促進區域供應鏈、價值鏈的深度融合和發展。同時,相較于以往的 “10+ 1”協定,RCEP 進一步豐富了原產地證書的類型,在傳統原產地證書之外,還將允許經核準的出口商聲明以及出口商的自主聲明。標 志著原產地聲明制度將由官方授權的簽證機構簽發模式轉變為企業信 用擔保的自主聲明模式,大大地節省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和企業的經營成本,進一步提高貨物的通關時效。
什么是一般原產地證?
一般原產地證是用以證明有關出口貨物生產地、制造地的一種證 明文件,是在國際貿易行為中證明貨物“原籍”的證書。在特定情況下 進 口國據此對進口貨物給予不同的關稅待遇。在我國,凡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規定的出口產品均可申請辦理一般 原產地證明書。我國各地海關和貿促會都可以辦理原產地證書。
企業如何向簽證機構申領 RCEP 原產地證書?
具備 RCEP 原產資格的貨物可以向簽證機構申領原產地證書,具 體要求詳見海關總署令第 255 號和海關總署公告 2021 年第 106 號。一 般步驟如下:
1. 申請人向簽證機構進行原產地企業備案。
2. 申請人在原產貨物出運前向海關、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及 其地方分會申請簽發 RCEP 原產地證書。
3. 簽證機構按照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必要時開展 核查) ,符合規定的,簽發 RCEP 原產地證書。
原產地證明有哪幾種類型?
包括:原產地證書和原產地聲明。原產地證書:由各締約方指定 或授權的簽發原產地證書的機構簽發。格式及填制要求見海關總署公 告 2021 年第 106 號附件 3 。原產地聲明:由出口商或生產商自行作出 的與出口貨物有關的原產地聲明。最低信息要求見海關總署公告 2021 年第 106 號附件 4。
為什么要辦理原產地證書?
貨物在進口國清關時,原產地證書是確定關稅稅率及享受優惠關 稅待遇的紙面憑證。
什么時候申請辦理原產地證書?
一般來說,在貨物出運前或出運時申請辦理。
由誰來申請原產地證書?
一般情況下,由出口商申辦原產地證書, 特殊情況可由生產商代出口商申辦。中國- 東盟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可以以生產商名義申請。
怎么辦理原產地企業備案?
目前原產地企業備案已經實現與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的“兩證合一” ,已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的企業無需再做原產地企業備案。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做備案的,請直接聯系海關或貿促會。
如果產品的原材料來自不同國家,如何判定其“原產國”呢?
若產品原材料來自不同國家,且產品具備 RCEP 原產資格,可依 照以下方法判斷其原產國:首先,查閱進口成員方《特別貨物清單》, 判斷產品稅號是否列入《特別貨物清單》。若產品稅號列入《特別貨物 清單》,當出口成員方價值成分不低 20%(此處不能使用累積規則),“原 產國”一欄填寫出口成員方。若產品稅號未列入《特別貨物清單》,查 詢 RCEP 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若產品符合其特定原產地規則的實質 性改變,則“原產國”一欄填寫出口成員方。若產品具備原產資格,但 依據以上條件無法確定原產國 (地區) ,則貨物的原產國 (地區) 為該 貨物在出口成員方的生產提供的全部原產材料價格占比最高的成員 方。同時,允許進口商申請享受對貨物的最高稅率。
什么是累積規則?
累積規則是原產地規則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指在確定貨物的原產資格時,如果使用了來自協定其他締約方的產品,允許將自貿協定的 其他締約方使用非原產材料的加工生產的產品累積至最終產品。累積規則根據其條款內容一般可分為雙邊累積、對角累積、完全累積等。 我國目前已簽署自貿協定的累積規則均為雙邊累積,就是允許自貿協 定項下的締約方使用非原產材料進行加工生產后獲得原產資格的產品 在該協定的下一個生產環節進行累積。與我國已生效實施的雙邊自貿協定中,累積規則的適用僅限于締約雙方。而 RCEP 締約方更多,因此累積范圍更廣,累積效應更明顯。
累積規則的優勢
RCEP 原產地累積規則有利于企業優化供應鏈,降低采購成本。 根據累積規則,我國在生產銷往 RCEP 締約方貨物時所使用的其他締 約方的原產材料,均可視為本國的原產材料。企業可以借助 RCEP 累 積規則,在 RCEP 締約方內拓展產品原料和零部件的采購渠道,優先 選擇締約方的進口原料和零部件,提升采購靈活性。特別是中日、 日 韓之間首次建立自貿關系。企業可以借助累積規則,靈活使用日韓原 產的原材料、零部件和中間產品等,發揮比較優勢,深度融合產業鏈。
證書中的背對背原產地證明是指什么?
背對背原產地證明是中間締約方對已由原出口締約方出具原產地 證明的貨物,再次分批分期靈活出具的原產地證明。相關貨物在其他 締約方進口時,仍可享受關稅優惠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背對背原產地證明的有效期與初始原產地證明的有效期一致。在中間締約方不得 進行規定范圍外的處理,可實施裝卸、儲存、拆分運輸等物流操作、 重新包裝、根據進口成員方法律要求貼標以及其他為運輸貨物或者保 持貨物良好狀態所進行的必要操作。
背對背原產地證明適用于什么樣的情形?
適用于貨物在 RCEP 協定成員國進行轉口貿易的情形。
某公司出 口 RCEP 協定國的一批貨物,向進口商出具了編號不同的三份商業發票,請問上述三份商業發票項下的貨物能否合并申請 一份原產地證書?
根據 RCEP 協定第十七條 (原產地證書) 第四款規定,某公司為 同一批次貨物開具的三份發票項下的貨物可申請一份原產地證書。
某公司專業生產醫用酒精,擬出 口 RCEP 協定成員國的醫用酒精分為三個品類:手術器械消毒用 95%,消毒清創用 75%濃度,清洗 用 45%濃度。醫用酒精全部使用國產原材料采用稀釋方法生產,請問 根據微小加工和處理規定,該產品是否為 RCEP 原產?
仍然為 RCEP 原產。微小加工和處理適用的前提條件是對于非原 產材料的生產和加工。產品在中國使用國產材料生產,不含有非原產 材料,因此即便采用了稀釋工序,仍然為 RCEP 原產。
某公司為出 口 RCEP 協定成員國貨物的生產商。請問如需申請簽發 RCEP 協定原產地證書,應該由生產商申請還是由出口商申請?
根據 RCEP 協定第三章第十七條 (原產地證書) 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某公司作為生產商可申請簽發原產地證書。出口商也可以申請簽發原產地證書。某公司如作為生產商申請原產地證書,需要得到出口商的配合。出口商需要向某公司提供貨物出口相關信息,例如:貨 物描述、該貨物的協調制度編碼、出 口貨物發票號碼、出運日期、船 名航次或航班號、到貨港、貨物的數量、出口貨物離岸價格等。
在 RCEP 協定原產地規則體系中,實質性改變規則包括哪些?
稅則歸類改變規則 (CTC) 、區域價值成分規則 (RVC) 和特定加 工工序規則 (SP)。
什么是微小差錯?
是指在對貨物原產資格無存疑的情況下,進口締約方的海關應當忽略包括文件之間的輕微差異、信息遺漏、打字錯誤或者特定字段的突出顯示在內的微小差錯。
產品使用了一些進口零部件,是不是就不能申請原產地證書了?
只要出口產品符合相關原產地規則的要求,就可以認定為中國原產,能夠正常申辦證書。
在RCEP協定原產地證書填制的第 3 欄:生產商的名稱、地址和國家,如果生產商希望該信息保密,應該填寫什么。如果不知道生產商,則應該填寫什么?
如果生產商希望該信息保密,應該填寫“ CONFIDENTIAL”。如果 不知道生產商,則應該填寫“NOT AVAILABLE”。
在 RCEP 協定原產地證書填制的第7 欄:嘜頭及包裝號,如產品沒有嘜頭及包裝號應填寫什么?如有特殊嘜頭的,在此欄填寫什么?
如產品沒有嘜頭及包裝號應填寫“N/M”或“ NO MARK ”或“NO MARKS AND NUMBERS” 。如 有 特 殊 嘜 頭 的 , 在 此 欄 填 寫“SEEATTACHMENT”。
在什么情況下,進口締約方可以不要求提交 RCEP 原產地證明?
在下列情況下,進口締約方可以不要求提交原產地證明:
1. 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不超過 200 美元或與其等額的進口締約 方貨幣,或進口締約方規定的其他更高金額;或者
2. 進口締約方免除提交要求的貨物,同時,該項進口不是為規避 進口締約方關于 RCEP 協定項下優惠關稅待遇管理的法律法規而實施 或者安排的一次或多次進口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