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包括哪些?
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包括國外官方機構針對出口產品簽發的動物檢疫證書、植物檢疫證書、獸醫衛生證書、熏蒸證書、檢驗證書等。
海關為什么要驗核入境檢驗檢疫證書?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第十一條 通過貿易、科技合作、交換、贈送、援助等方式輸入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應當在合同或者協議中訂明中國法定的檢疫要求,并訂明必須附有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政府動植物檢疫機關出具的檢疫證書。
第十二條 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進境前或者進境時持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的檢疫證書、貿易合同等單證,向進境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報檢。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249號令)
第十條 海關依據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進口食品實施合格評定。進口食品合格評定活動包括: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國家(地區)〔以下簡稱境外國家(地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評估和審查、境外生產企業注冊、進出口商備案和合格保證、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隨附合格證明檢查、單證審核、現場查驗、監督抽檢、進口和銷售記錄檢查以及各項的組合。
(四)《海關總署關于明確進口乳品檢驗檢疫有關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14號)
進口乳品需隨附出口國家或者地區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證書應當有出口國家或者地區政府主管部門印章和其授權人簽字,目的地應當標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證書樣本應當經海關總署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