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鉀肥申報要求
(一)鉀肥的規范申報涉及以下要素:品名、每包重量、總鉀含量(以氧化物計)、品牌、型號等。其中,每包重量和總鉀含量(以氧化物計)為關鍵信息,應準確填報。
舉個例子
以某品牌的氯化鉀為例,申報的內容為:氯化鉀|50公斤/包|氯化鉀≥62%|某品牌|農業用、優等品。
(二)對硝酸鉀等屬于危險化學品的化肥應符合危險貨物監管的相關規定。
根據《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 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報關時,填報事項應包括危險類別、包裝類別(散裝產品除外)、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編號)、聯合國危險貨物包裝標記(包裝UN標記)(散裝產品除外)等,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樣式見附件1);
(二)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三)中文危險公示標簽(散裝產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數據單的樣本。
進口鉀肥質量安全要求
(一)進口化肥標識標簽
包裝標識標簽應符合《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01)相關規定。
◆ 標識中的文字應使用規范漢字,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漢語拼音及外文(養分名稱可以用化學元素符號或分子式表示),漢語拼音和外文字體應小于相應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
◆ 產品名稱不允許添加帶有不實、夸大性質的詞語,如“高效×××”“××肥王”“全元素××肥料”等。
◆ 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不當,易造成財產損壞或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應有警示說明。
◆ 粘貼標簽及其他相應標簽,如果容器的尺寸及形狀允許,標簽的標識區最小應為120 mmX70 mm,最小文字高度至少為3mm。
◆ 系掛標簽的標識區最小應為120mmX70mm,最小文字高度至少為3mm。
(二)有毒有害物質檢驗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質按照《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GB38400-2019)實施檢驗,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禁止入境。
(三)品質檢驗
常見農用鉀肥標準
GB/T 37918-2019 肥料級氯化鉀
GB/T 20784-2018 農業用硝酸鉀
GB/T 20406-2017 農業用硫酸鉀
GB/T 20937-2018 硫酸鉀鎂肥
GB/T 36207-2018 硅鈣鉀鎂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