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境非食用動物產品指進境非直接供人類或者動物食用的動物副產品及其衍生物、加工品,如非直接供人類或者動物食用的動物皮張、毛類、纖維、骨、蹄、角、油脂、明膠、標本、工藝品、內臟、動物源性肥料、蠶產品、蜂產品、水產品、奶產品等。
根據風險分析,海關總署將進境非食用動物產品風險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I級、II級、II級和Ⅳ級,其中I級和II級風險產品在進境前需獲得相應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方可進行貿易活動。
不同風險等級產品監管要求
I級風險非食用動物產品:如,原皮(鮮、干、鹽濕、鹽漬、鹽干皮張,不含兩棲、爬行類動物),原毛、原絨、未水洗的羽毛羽絨,未經加工的動物鬃、尾等,需要輸出國家或地區監管體系評估,境外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注冊登記,進境前須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進境時查驗檢疫證書并實施檢驗檢疫,進境后在指定企業存放、加工并接受檢驗檢疫監督。
II級風險非食用動物產品:如兩棲和爬行類動物原皮,灰皮(PH值不低于14的環境中處理至少2小時)、浸酸皮(PH值不高于2的環境中處理至少1小時)和其他等效方法加工處理的未經鞣制的動物皮張等,需要輸出國家或地區監管體系評估,境外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注冊登記,進境前須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進境時查驗檢疫證書并實施檢驗檢疫。
III級風險非食用動物產品:如,已鞣制動物皮張,洗凈毛、絨,水洗羽毛羽絨,水洗馬(鬃)尾毛,水煮豬鬃,羊毛落毛等,需要輸出國家或地區監管體系評估,進境時查驗檢疫證書并實施檢驗檢疫。
Ⅳ級風險非食用動物產品:如,已脫脂或染色的裝飾羽毛羽絨、炭化毛、已梳毛、毛條,猛犸牙等化石類動物骨、蹄、角、牙等,進境時實施檢驗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