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單證要求
依據海關總署有關規定,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報關時,填報事項應包括危險類別、包裝類別(散裝產品除外)、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編號)、聯合國危險貨物包裝標記(包裝UN標記)(散裝產品除外)等,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
(二)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三)中文危險公示標簽(散裝產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數據單的樣本。
檢驗適用標準
1.檢驗適用標準:SN/T4200-2015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規程 液化石油氣。
2.產品適用標準: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氣。
3.采樣適用標準:GB/T 3723-1999工業用化學產品采樣安全通則、GB/T6678-2003化工產品采樣總則、SN/T1651-2017進出口液化石油氣采樣方法 手工法。
4.防護適用標準:GB29510-2013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 GB11651-2008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
5.SDS適用標準:GB/T16483-2008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GB/T17519-2013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