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標簽,在包裝袋上只占據很小的一部分,但關于食品營養成分,卻潛藏著大大的學問。因為進口食品包裝上的圖形、文字、符號及一切說明物,是對進口食品質量特征、安全選擇性、食用(飲用)說明的描述,這直接關乎進口食品的營養成分,跟著鵬通進口報關小編去看看進口食品清關中進口食品標簽所遇到的問題吧。
一、進口食品標簽之食品名稱
1、利用字號大小、色差、圖形、符號及暗示性的語言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誤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屬性相近的產品混淆。
例如: “芭樂汁飲料”或“芭樂果味飲料”, “芭樂汁”或“芭樂”字號大、顏色醒目, 而反映其真實屬性的“飲料”或“果味飲料”字體則很小 , 顏色較淡,消費者很容易將這類產品誤認為是純粹的芭樂果汁。
2、在使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商標名稱”而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時, 未在進口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和品名鄰近處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例如:
商標名稱為“XX 乳”或“XX 奶”, 而產品本身只是添加少量乳制品制成的含乳飲料, 如果進口食品標簽未在品名附近顯著標示“含乳飲料”, 極易使消費者對產品真實屬性產生混淆 , 誤以為選購食品是乳制品。
二、進口食品標簽之營養成分表
不屬于GB28050豁免范圍的普通食品, 其營養成分表標示經常出現的問題有:
漏標營養成分表;
標示的營養成分表格式與GB 28050 附錄B 規定的格式不符;
將能量單位“kJ”標示為“KJ”、“Kj ”或“kj”;
“營養成分表”標示為“營養成份表”;
各種營養素的含量值和NRV值未按照GB 28050 中表1 要求的修約間隔進行標注 ;
當實測含量值低于“0”界限值時, 含量值和NRV 值標識錯誤;
營養成分標示順序不符合GB 28050 表1 規定之順序;
進口食品標簽配料表顯示產品使用氫化植物油, 但營養成分表中未標示“反式脂肪(酸)”及其含量值。
四、進口食品清關中進口食品標簽的其他常見問題
1、貯存條件由有條件的豁免標示內容變為普遍強制性標示內容, 漏標情況常見于酒類。
2、執行標準有等級區分的食品未標示質量等級, 或標示質量等級與標準劃分等級不符。
3、漏標依法承擔產品質量法律責任的生產者或經銷者的聯系方式, 這種情況常見于茶葉。
4、產品標準代號標示錯誤, 常見的問題有: 標示標準代號與標準主管部門審定的標準代號不符; 標示標準已廢止。
延伸閱讀:
進口食品標簽備案所需資料:
1、原標簽樣張和翻譯件及其電子文檔
2、中文標簽紙質樣張及說明信息(標簽的說明信息中應該包括:生產商名稱、商品品牌中文名稱、與實物的對應比例等內容);
3、中文標簽電子樣張
4、中文標簽中所列進口商、經銷商或代理商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5、當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中特別強調某一內容,如獲獎、獲證、法定產區、地理標識、有機食品等內容時,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及翻譯件;
6、標注營養成分含量的,應提供符合性證明資料及其電子文檔,證明資料以產品中營養成分的全項目檢測報告為主
7、 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規定須辦理保健食品(包括營養素補充劑)審批、新資源食品審批、益生菌的審批;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審批的,應提供有關審批證明;
8、應當隨附的其他證書或者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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