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年底,海關對來自稅務、財政、環保等部門的19180家失信企業實施了聯合懲戒措施,下調了188 家企業的信用等級,限制了19180家企業成為海關認證企業,并通過系統對上述企業進行了風險布控,加大查驗力度。
配合“洋垃圾”打擊走私專項行動,2018年5月起,海關總署專門建立了向生態環境部的常態通報機制,每月定期通報涉及“洋垃圾”進境失信企業名單,加大聯合懲戒實施力度。截至 2018年12月底,已通報6批共 34 家企業。據生態環境部反饋,已對其中6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進行行政處罰,罰款金額合計50.8萬元;對其中 4 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不予受理進口許可證申請。
海關主動參與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部門,始終致力于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進出口信用監管格局,努力為誠實守信的企業打造優良的進出口營商環境。
海關總署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33個部門簽署了《關于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共同構建進出口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了納入“黑名單”、限制信用評定、加強審核和檢查、限制性管理和限制性參考等5類共 39項聯合懲戒措施。同時,每天將海關失信企業名單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由全國平臺推送給各部門和全國各省級平臺,在各部門各領域各地方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
截至2018年12月底,海關總署已累計簽署34個聯合懲戒備忘錄,基本覆蓋了各個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內容來源:海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