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汽車配件進口報關申報要素有哪些?
答:具體要看什么配件。
一般申報要素有:
1
、品名;
2
、適用車型;
3、型號;
4
、成套散件或毛坯請注明:成套散件一般是指整機的拆散件,一般是由于包裝、裝卸、運輸上的需要,將完整的貨品拆散,但只要進行組裝,就可以構成完整的商品或者可以構成商品的基本特征,一般是裝在同一個包裝,零件完整,使用前簡單組裝即可。而毛坯是屬于未制成品一類,主要看是否具有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如齒輪毛坯,必須經進一步的加工和完善才能作為制成品或者制成零件使用,但已經具備了制成品或制成零件的大概形狀或輪廓。如果既不是成套散件,也不是毛坯,則此項申報為:非成套散件,非毛坯。
5、生產件的通用零件編號后加注“/TY”:生產件是指用于生產汽車的零部件,通用零件是指此汽車零部件可以適用于多種汽車車型,其報關規范是:零部件編號后應當加注“TY”字樣,并用“/”與零部件編號相隔。如果不是,則此項申報:非生產件的通用零件
6、成套散件裝配后完整品的零部件的編號:此項是補充項2的申報要素,如果箱2已經標明“非成套散件”,則此項也申報:非成套散件;如果項2標注了“成套散件”,則此項需要申報完整品的編號。
7
、零部件完整編號并在前加注\"S/\"、\"W/\"或\"WF/\"之一(生產件填報\"S/\",品牌和適用的整車廠牌一致的維修件填報\"W/\",品牌和適用的整車廠牌不一致的維修件的填報\"WF/\");
8
、構成整機特征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