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藥品列入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適用15%的稅率。其中對按國家規定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抗癌藥品,按貨物稅率征稅。
二、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2、3的稅率分別調整為25%、 50%。
三、上述調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實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8年9月30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降低部分商品進口關稅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8〕9號
為適應產業升級、降低企業成本和滿足群眾多層次消費需求,自2018年11月1 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國稅率,涉及1585個稅目。因最惠國稅率調整,自2018年11 月1日起,取消39項進口商品最惠國暫定稅率,其余商品最惠國暫定稅率繼續實施。具體稅目及稅率調整情況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進口商品最惠國稅率調整表
2.進口商品最惠國暫定稅率調整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