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撥是指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旅客通關類、郵件類場所經營人將進境貨物、物品從一場所運至另一場所的行為。
注意
相比普通口岸進口貨物來說,進口分撥貨物增加了境內二次轉運的流程,暫時無法按照普通進口提前報關的方式進行操作,今天小編就再和大家說一說,進口分撥貨物怎樣報關才會快!
進口分撥貨物操作指引:
1提前備齊報關資料
2在海關總署網站查詢艙單分撥狀態,如查詢到艙單處于“已分撥未理貨”狀態時,即可申報進口報關單并完成交納稅費手續
3分撥貨物運抵指運地監管作業場所(如東渡拆拼箱倉庫、郵局)后,滿足條件的報關單即可自動放行
4關注拼箱倉庫網站,查詢到提貨信息后,通知客戶提貨
進口分撥貨物備注說明:
1目前港務物流拼箱倉庫會在船舶裝卸完畢,理貨正常后的第一時間提交分撥申請,海關對分撥申請也已實現自動審核,從而最大限度壓縮申請時間。
2東渡港區船舶作業時間一般小于10小時,以船舶0點靠泊計算,一般在當日上午11點左右就可查詢到“已分撥未理貨”的艙單狀態,此時就可以申報進口報關單了。
3在“已分撥未理貨”狀態下申報的進口報關單,在貨物抵達拼箱倉庫并正常發送運抵報告后即可觸發自動放行,無需開具手工放行聯系單。
4從高崎機場等口岸分撥至郵局辦事處等現場的貨物,均可參照上述流程,在分撥審核申請通過后,運抵監管作業場所前申報。
5報關企業如有異常情況請及時聯系現場綜合業務科處置。(來源:廈門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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