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落實《工商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的意見》(工商企注字〔2018〕31號),海關總署和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將《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納入“多證合一”改革,于2019年2月1日起全面實施。企業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可同時通過“多證合一”方式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登記,海關確認接收到企業工商注冊信息和商務備案信息后即完成企業備案,企業無需再到海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內容來源:12360海關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