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8 月,某企業申報進口的一批再生膠粒引起橫琴海關關員的注意,現場查驗發現該票貨物有四種顏色,經進一步詳細詢問貨物的來源及用途,關員懷疑該批貨物可能屬于進口固體廢物,決定對該批貨物抽樣實施品質檢驗及固體廢物屬性鑒別。日前,經鑒別,該批貨物中有一組純色的固體再生膠粒 350 公斤,為乙烯聚合物的廢碎料及下腳料,屬于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目前,橫琴海關已依法對其實施退運處理。
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我國對固體廢物進口實行分類管理,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無害化方式利用的固體廢物(俗稱“洋垃圾”);對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實行限制進口和非限制進口分類管理。
進口的固體廢物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經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檢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