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航空貨運 中,有四種運輸方式 ,它們分別是班機運輸、包機運輸、集中托運和航空快遞,而前3中屬于傳統的航空貨運業務。
第一種:班機運輸
班機運輸(Scheduled Airline)指具有固定開航時間、航線和停靠航站的飛機。通常為客貨混合型飛機,貨艙容量較小,運價較貴,但由于航期固定,不利于客戶安排鮮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運送。
第二種:包機運輸
包機運輸(Chartered Carrier)是指航空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費率,將整架飛機租給一個或若干個包機人(包機人指發貨人或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從一個或幾個航空站裝運貨物至指定目的地。包機運輸適合于大宗貨物運輸,費率低于班機,但運送時間則比班機要長些。
第三種:集中托運
集中托運(Consolidation)可以采用班機或包機運輸方式 ,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將若干批單獨發運的貨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填寫一份總運單送至同一目的地。這種托運方式,可降低運費,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務之一。
第四種:航空快遞
航空快遞是指航空快遞企業利用航空運輸,收取收件人的快件并按照向發件人承諾的時間將其送交指定地點或者收件人,掌握運送過程的全部情況并能將即時信息提供給有關人員查詢的門對門速遞服務。
在這四種航空貨運的運輸方式之中,航空快遞運送速度快,準確性高,更安全,航空快遞的收件范圍主要有文件和包裹兩大類。其中文件主要是指商業文件和各種印刷品,對于包裹一般要求毛重不超過32公斤(含32公斤)或外包裝單邊不超過102厘米,三邊相加不超過17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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