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票貨物想要采用“自報自繳”模式報關,請問如何計算相關稅費?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62號《關于開展稅收征管方式改革試點工作的公告》
二、主要內容
(一)自主申報、自行繳稅(自報自繳)。
進出口企業、單位在辦理海關預錄入時,應當如實、規范填報報關單各項目,利用預錄入系統的海關計稅(費)服務工具計算應繳納的相關稅費,并對系統顯示的稅費計算結果進行確認,連同報關單預錄入內容一并提交海關。
我司準備從瑞士進口一批貨物,如果想要享受協定稅率,原產地證書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2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瑞士聯邦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提交的原產地證書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由瑞士授權機構在貨物出口前或者出口時簽發;
(二)含有瑞士通知中國海關的印章樣本等安全特征;
(三)以英文填制;
(四)自簽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我司進口的貨物樣品,貨值八百多元,涉及自動進口許可證,想了解進口申報時,能否免自動進口許可證?
答:您好!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令2004年第26號《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以下列方式進口自動許可貨物的,可以免領《自動進口許可證》。
1、加工貿易項下進口并復出口的(原油、成品油除外);
2、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或者投資額內生產自用的;
3、貨樣廣告品、實驗品進口,每批次價值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
4、暫時進口的海關監管貨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免領《自動進口許可證》的。 (來源:12360海關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