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海關總署令第24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請各公司按下列所示,結合自身涉及業務盡快遞交注冊信息。
01. 采用“官方推薦注冊”模式的18類食品包括哪些
肉與肉制品、腸衣、水產品、乳品、燕窩與燕窩制品、蜂產品、蛋與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餡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干豆、調味料、堅果與籽類、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02.18類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時需提供哪些材料
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應當對其推薦注冊的企業進行審核檢查,確認符合注冊要求后,向海關總署推薦注冊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函;
(二)企業名單與企業注冊申請書;
(三)企業身份證明文件,如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
(四)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企業符合本規定要求的聲明;
(五)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對相關企業進行審核檢查的審查報告。
(六)必要時,海關總署可以要求提供企業食品安全衛生和防護體系文件,如企業廠區、車間、冷庫的平面圖,以及工藝流程圖等。
需要注意的是,經風險分析或者有證據表明某類食品的風險發生變化的,海關總署可以對相應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注冊方式和申請材料進行;相關國家(地區)與中國就注冊方式和申請材料另有約定的,按照雙方約定執行。
除18類所列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可向海關總署提出注冊申請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企業注冊申請書;
(二)企業身份證明文件,如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
(三)企業承諾符合本規定要求的聲明。
2021年11月1日起,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www.singlewindow.cn“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應用系統進行注冊。
以下是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發布的英文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食品進口企業可轉達給境外生產商提前安排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