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非特殊性化妝品進口申報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答:(一)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中文名稱命名依據;
(三)產品配方;
(四)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的,需同時提交產品設計包裝( 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
(六)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許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
(七)產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資料;
(八)已經備案的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授權書復印件及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九)化妝品使用原料及原料來源符合瘋牛病疫區高風險物質禁限用要求的承諾書;
(十)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 )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行政許可的其他資料;
(十二)生產工藝簡述和簡圖;
(十三)產品技術要求的文字版和電子版。
——END——
鵬通供應鏈創立于2008年,十余年專注國際貨運代理、進口清關代理、代理進口單證、ATA單證報關、臨時進出口代理服務,如果您對我們的國際貨運代理感興趣,請聯系我們: 400-1598-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