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為大家解讀
鉆石作為貨物進行通關的規定,
注意:個人攜帶、郵寄不適用以下規定哦~
鉆石定義及種類
定義—— 鉆石是碳的結晶同素異形體,純者折射率和色散率極高,是迄今為止知道的礦物質中最硬的一種。
主要產地——澳大利亞、博茨瓦納、加拿大、津巴布韋、納米比亞、南非、巴西、西伯利亞等。
主要鉆石切磨中心——比利時安特衛普、以色列特拉維夫、美國紐約、印度孟買、泰國曼谷等。其中,安特衛普有“世界鉆石之都”的美譽,全世界鉆石交易有一半左右在這里完成。
鑒定標準——衡量一顆鉆石品質的標準主要有四個維度。即重量(CARAT)、凈度(CLARITY)、色澤( COLOUR)、切工(CUT),也就是通常所說的“4C標準”。這個標準由 GIA (美國寶石學院)創立,是目前世界上主流的鉆石評價標準。
進口鉆石報關適用關稅稅率:
品目7102鉆石的最惠國稅率有0%、3%、 8%共3檔,按照品種區別適用。品種區分主要有未分級、工業用、非工業用三種,其中工業用和非工業用細分為:“未加工或經簡單鋸開、劈開或粗磨”和“其他”。
未加工鉆石在按“工業用”和“非工業用”交易之前,先由鉆石專家根據技術標準將其挑選分級。技術標準包括鉆石的重量(質量)和晶體的切割適應性,同時還考慮其形狀、透明度、顏色以及晶體的清澈度或品質。
需注意
以下商品不按鉆石歸類
應歸入相應的其他稅號:
鉆石的粉末(品目7105);已加工但未裝配的鉆石唱針(品目8522);經過加工后明顯作為儀表、測量儀器或第九十章所列其他物品零件的鉆石(第九十章)。
合成鉆石(品目7104)于1955年首先由日本研制成功,但因為合成鉆石要比天然鉆石費用高,未批量生產,所以目前市場上合成鉆石較為少見。
企業從國外進口鉆石商品時需注意:
一、鉆石從境外直接進入交易所的,海關不征收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鉆石從交易所出境的,海關不出具辦理出口退稅手續的有關單證。
二、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出口工業用鉆,即稅號71022100、71022900、71049011 、 71051020項下鉆石的,不集中在交易所海關辦理報關手續,依法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三、鉆石從交易所進入所外境內的,由會員或者報關企業向交易所海關辦理進口報關和納稅手續。鉆石從交易所進入所外境內的,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移至消費環節由國家稅務機關征收;毛坯鉆石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成品鉆石進口環節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4%的部分由海關實行即征即退。(來源:12360海關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