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品,又名生活用品,是普通人日常使用的物品,生活必需品,即是家庭用品,家居食物、家庭用具及家庭電器等。
1、進口公司需到進口商所在地商檢局做進口日用品收貨人備案,獲取備案。
2、在獲取備案后,到進口商檢局做進口日用品標簽備案,申請資料2份[標簽審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紙質版及小于250K的電子版,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紙質版及小于250K的電子版)、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等
3、日用品標簽做好后,貨到進口港口后安排到船公司換單,到商檢局報檢。
4、出具關單,報關,出具稅單,進口日用品收貨人繳納關稅增值,放行,安排貨物進境。
5、商檢局檢務3 4科對日用品進行查驗和抽樣送檢,商檢查驗后過通道,(如布控,需要查驗)
6、查驗放行后,貨物應放到商檢局認可的倉庫存放,并加貼中文標簽
7、送檢結果出來后,合格的簽發《衛生證》,進口商/代理商/經銷商/收貨人獲得合格的《衛生證》后方可銷售使用該批日用品。不合格的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報檢人要求的,可申請出具不合格《衛生證》。報檢人應按照處理意見進行處理。